欢迎光临涉外海事律师网,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涉外海事纠纷、海事侵权、南京海事纠纷、涉外海事案件等服务。

  • 收藏网站

全国服务热线/微信:

15380780880

当前位置: 主页 > 货运代理纠纷

运输企业违规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危险品能够收取运费吗?_涉外海事物流律师网

更新时间:2021-09-22 20:34:58|阅读:

运输企业违规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危险品能够收取运费吗?

案情简介:

原告澳隆供应链(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隆公司)因与被告青岛圣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凡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2019年1月1日,澳隆公司与圣凡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一份,约定澳隆公司委托圣凡公司运输规定货物,圣凡公司应保证其拥有提供合同项下化工产品运输服务的资质和许可。澳隆公司应向圣凡公司书面提供有关运输货物的性质和货物的安全、健康、环保信息,同时还应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处理方法。圣凡公司应拒绝装运不符合危险品装运要求的作业。双方当事人认可圣凡公司提交的发票是在双方核对运费数额436,103.44元一致后由圣凡公司开具,6份发票的金额与双方对账确认的运费数额一致。后澳隆公司以圣凡公司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危险品为由拒绝支付已经确认的运费。

法院裁判理由:

圣凡公司已为澳隆公司提供了运输服务,即使圣凡公司擅自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危险品,澳隆公司作为运输服务的受益人应将运输服务费给付圣凡公司。

首先,从涉案合同约定内容来看,双方并未约定若圣凡公司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危险品则澳隆公司可拒绝支付运费。因此,澳隆公司关于其有权拒付圣凡公司运费的主张并无合同依据。其次,从法律规定来看,澳隆公司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均属管理性强制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规定,即使圣凡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而应被行政处罚,也不能据之得出涉案合同归于无效的结论。因此,澳隆公司关于其有权拒付圣凡公司运费的主张也无法律依据。再次,双方自2019年1月签订合同后即开始合作,澳隆公司从未对圣凡公司的运输资质及运输方式提出过异议,且其已结清2019年11月之前的运费,说明澳隆公司认可圣凡公司的运输资质及运输方式。而就圣凡公司在本案中主张的运费,且其为圣凡公司还开具了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说明澳隆公司对圣凡公司所诉运费亦予以认可。因此法院判决,澳隆公司支持圣凡公司上述运费的请求。

律师解读:

危险品因自身的化学性质特殊,是一种非常规货物,需要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圣凡公司未取得相应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危险品,违反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可能导致主管部门的罚款等损失,也可能导致澳隆公司被处罚,但是澳隆公司仍应该支付圣凡公司约定的运费。建议对于托运人在签署的运输合同时最好约定,运输企业必须保证有相应危险品运输资质和运输执业人员,否则托运人可以免除支付运费的义务,来保障和提升运输的安全性。另外运输企业如果没有取得相应资质即使购买相应商业保险,发生承保的风险时,可能也会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免除赔偿,因此运输企业也要提升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