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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身试法走私日用品,这事儿听着是不是有点魔幻?就在上个月,深圳海关查获了一起让人大跌眼镜的案子——某律所合伙人行李箱里藏着82支未申报的入口化妆品。不是说律师最懂法吗?怎么也会栽在这种事上?咱们今天就来掰扯清晰这里头的门道。
咱们先弄清晰基础概念。举一个例子,你去国外旅行买了块名牌腕表,过海关时藏进行李箱不申报,这就可能构成走私。法典上规定,走私个别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就要追刑责。最高法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这一类案件量同比涨了18%,里头还真有不少高学历人群栽跟头。
这里还有个关键点容易混杂:走私罪不是按物品价值算,而是看偷逃的税款金额。譬如带10个定价2000元的包包,按20%税率算偷逃税款4000元,这还不够立案准则。但假若带50个,那可就是8万元税款,离坐牢门槛就差2万了。
去年北京有个典型案例,刑事辩护律师王某帮顾客带"样品"入境,终局被查出是走私保健品。这事儿听着冲突吧?律师天天探索法典红线,怎么自己还踩雷?我分析主要三个原因:
有个数据挺有意思:涉走私案件的律师中,82%都是执业5年以上的"老江湖"。反而新人律师更谨严,你说这是不是"淹死的都是会水的"?
我接触过的一个案子特殊典型。上海某律师从日本带回20台美容仪,申报时说成"二手电子商品",终局被海关查出这批货商圈价超过30万。这里头有三个辩护难点:
去年广州中院有个判例很有意思。律师李某带进10箱红酒,报关时说成"烹饪用佐餐酒",终局海关按高档红酒计税。最后辩护团队找来法国酒庄证实这确实是餐馆专用酒,愣是把税额从28万砍到9万,成功避开刑责。
咱们别光看热闹,这里头真有值得留意的门道。说三个适用提议:
有个冷学识可能颠覆认知:带两瓶茅台入境可能比带爱马仕包更危险。由于白酒综合税率高达50%,两瓶商圈价6000元的茅台,算下来偷逃税款能有3000元,而同样价位的皮包税率只有20%。
干了十几年法典工作,我发现这一类案件最吊诡的地方在于:很多当事人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在犯罪。就像去年杭州那个帮顾客带保健品的律师,直到休庭还坚持以为"就是帮友人个忙"。
这里头切实有个思维误区——法典不会由于您是律师就网开一面,也不会由于不懂法就法外施恩。当初海关的智能审图系统能识别3万多种商品,连化妆品批号都能自动核对,想蒙混过关基础没戏。
不过话说回来,法典也留了生路。偷逃税额刚过10万线的,假若可能及时补缴税款和罚款,有37%的几率能争取到不起诉。这就像开车超速,没出事变又及时刹车,总归有补救余地。
站在海关X光机前,每个行李箱都像人生的CT扫描。律师这一个行当,知法遵法的边界就像机场安检传送带,过得去是职业尊严,过不去就是人生转折点。说到底,法典这碗饭,端得稳比吃得饱更为重要。